大病不仅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更给其家庭经济带来了沉重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困难家庭来说,经济压力更是巨大。因此,为了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制度逐渐得到了各地政府的重视和实施。
所谓大病救助范围,是指涵盖在财政资助范围内的大病救助疾病种类,包括:
1. 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生命危重疾病;
2. 严重精神障碍、智力障碍、自闭症等需要长期治疗并导致残疾的疾病;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Ⅲ度及Ⅳ度烧伤等需要长期并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
4. 其他生命危重和罕见疾病。
放眼全国,不同省市大病救助的具体范围可能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可以覆盖到大部分有困难的疾病患者,使其能够获得更好的医疗帮助。希望政府、社会力量和各界人士的慷慨援助能够更好地支持大病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