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指的是向合伙企业提供资金,不参与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制度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在国际范围内引入和发展,是国际上一种相对新型的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的发展和扩张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有限合伙人制度在中国的引入并不太晚。由于早期中国民营企业常常由创始人亲自经营管理,因此,有限合伙人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没有大规模地在中国流行。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外经验对于中国的吸引力逐渐增大,人们开始发现有限合伙人制度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
有限合伙人制度聚焦的是“钱多人少”的资产配置方式,与私募股权基金相似。有限合伙人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除了作为企业的财务出资人之外,不再涉及其他操作。这对于想要投资风险资产、却又不想过多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的个人投资者来说,尤其是管理层人员等来说,是一种很好的资金配置方式。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可显著降低风险和企业成本,同时又可以有效地为企业发展和扩张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