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们对科技的发展充满信心,这些新科技可以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娱乐等带来便利,但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同时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如虎视眈眈,要保障公众安全就需要一些危险条约与法规。人类需要负责任的科技安全。
危险条约的目的是确保技术领域的安全和防范技术引起的风险。危险条约不仅涉及国际安全,如慢性阻塞性肺病、儿童智力等大量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更涉及国家安全、现代战争、新兴技术等。危险条约的签署可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并使新技术成为财富、福祉,而不是人类的噩梦。
当然,危险条约不应成为限制科技创新的障碍。创新的核心是发展更安全、更有效、更高端的产品,以满足人们的需求,这也是危险条约的初衷。
我们需要加强危险条约在各领域的覆盖率。无论是新兴技术、还是已被广泛应用的技术,都需要合适的监管规定与完善的行业标准。危险条约与创新并不矛盾,一方面,科技进步的速度会越来越快,新技术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进步,技术风险也会愈发复杂、难以预测,因此科技和风险的 balancing 是必要的。